内蒙古宏途教育
服务热线:400-678-6710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 > 内容

关于公考

联系我们
地址:呼市哲里木路工业大学西门往北500米文苑大厦A座22层
Q Q:3071909984
电话:400-678-6710 0471-6231955 0471-6231855
邮箱:3071909984@qq.com
新闻
内蒙古社区民生考试2017年锡盟精神卫生中心招聘3人简章
编辑:内蒙古宏途教育   发布时间:2017-12-09

内蒙古社区民生考试:锡盟精神卫生中心(锡盟精神病院)始建于1958年。是全盟唯一一所集医疗、预防、康复于一体的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设置有普通精神科、康复科,主要诊治各种精神疾病、神经症、老年精神疾病、酒依赖、心理咨询等,设有240张床位的住院部。医院布局科学、结构合理、设施齐全、医疗环境整洁而优雅。医院医疗护理与康复设施齐全,并设有特需病房。我院已拥有部分大型先进的专科医疗仪器设备,康复设备等等一系列辅助治疗仪器。

  为患者提供更好更优秀的治疗技术,提供安全舒适的医疗服务,医院决定面向医学院应届毕业生及全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布简章如下:

  一、内蒙古社区民生考试: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医学影像专业(DR、CT)1名,医学检验专业 1名,麻醉专业1名。

  (二)招聘条件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包括预科班);

  2、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4、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有一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将简历送医务科

  2、将简历投至邮箱:xmjsbyywk@163.com

  3、报名时间:从发布之日起截止到2017年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联 人:温都尔呼

  联系电话:0479-8104266

  地 址:锡林浩特市南二环路以北锡市看守所南

  三、录用办法及待遇

  1、面试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素质,面试时间、地点领通知。

  2、符合录用人员在试用期三个月满后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上五险。

  3、内蒙古社区民生考试:工资待遇按单位工资制度执行,具体面谈。

  锡林郭勒盟精神卫生中心

 

 

内蒙基层公务员面授班五原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选聘100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公告

内蒙基层公务员面授班:为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扩大行政执法监督的覆盖面,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选聘万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法发〔2017〕39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聘百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二)熟悉与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和行政执法程序,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五)无刑事处罚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六)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内蒙基层公务员面授班:选聘范围

  全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新闻工作者、社区工作者、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

  三、主要职责

  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持《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证》,协助县政府法制办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一)按照监督区域范围,向县政府法制办反应行政执

  法中存在的违法行为;

  (二)向县政府法制办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

  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其他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四、工作纪律

  (一)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不得以权谋私或者妨碍行政机关正常的公务活动,不得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不得以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名义参加与履行职责无关的社会活动;

  (四)正确使用《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证》,不得转借或者用于非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性条款。

  五、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工作方式及保障

  (一)工作方式

  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采取分散工作与集中工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工作方式如下:

  1.履行监督职责时,应当首先出示《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证》以表明身份,对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具体事项应详实记录,并报告县政府法制办。

  2.对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属于法制机构管辖范围的,县政府法制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2009年修订)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处理结果向监督员反馈。不属于法制机构管辖范围的,及时告知其解决途径。

  (二)保障

  1.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支持和配合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工作,不得干扰阻挠,不得弄虚作假、推诿扯皮,不得打击、报复。

  任何人对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进行打击、报复或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对于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实施行政执法监督的违法违规行为,任何机关或者个人可以向县政府法制办投诉举报。

  3.县政府法制办负责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日常联络、组织和协调工作。

  六、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选聘流程

  采取个人自荐报名的方式。申请人向县政府法制办提交申请材料,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后报请县政府确定拟聘请人员,颁发《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证》,并向社会公告。

  七、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解聘

  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实行聘任制,任期3年。期满后需要续聘的,重新按照要求和程序办理。到期未续聘即自行解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聘:

  1.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

  2.不履行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职责的;

  3.违法行使行政执法监督权,或者利用行政执法监督权谋取私利的;

  4.因工作调整、健康状况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

  5.将《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证》转借或者用于非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6.其他不宜继续担任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情形。

  八、工作性质

  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工作性质为义务监督,无工作报酬。

  九、内蒙基层公务员面授班: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7月1日起至7月15日止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两种形式。报名材料《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申请表》(见附件),网上报名需申请人下载申请表填写信息完成后附带本人一寸蓝底免冠照片(电子版)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wyxzffzb@126.com;现场报名需申请人携带一寸蓝底免冠照片(电子版)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县政府法制办(党政大楼220室)填表办理。

  联 人:苑芳

  联系电话:0478-5223652


地址:呼市哲里木路工业大学西门往北500米文苑大厦A座22层  :400-678-6710  手机:  电子邮箱:3071909984@qq.com

版权所有:内蒙古宏途教育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手机版

二维码 扫一扫